人生要做的 n 件事

俗話說得好,有夢最美。

噗,好老套。
之前看過一本書,書上建議大家可以把一生當中一定要做的事寫下來,
甚至加上實現的年齡。

======== 開始 ========

1. 30歲之前到澳洲或紐西蘭 working holiday
2. 到美國看歌劇 (未定哪劇)
3. 到美國看王建民比賽 (最好是主場)
4. 一個人在國內流浪
5. 一個人在國外流浪
6. 做一樣事業 (種類不限、成敗不限)
7. 到非洲去

To be continued...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